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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有一套房子,这套房子市场估价可能有80万块钱左右,我打算把这个房子给质押出去,然后去银行申请贷款,主要是现在我做生意需要资金,请问一下这个办理房产质押,具体需要哪些手续,流程应该怎么走,希望律师能够告诉我一下。

债权债务
2018-04-28 21:50: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房地产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受理申请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
    A.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
    B.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C.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D.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E.权属有争议的;
    F.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
    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A.身份证明;
    B.《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书;
    C.抵押登记申请书是否按要求填写;
    D.抵押合同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立卷归档
    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 您好:1、办理流程:评估房子——银行面签——银行批贷——建委做抵押登记——银行放款。
    2、银行都是只看您的所有证件的原件,留复印件,但是收入证明是要原件的。
    3、配偶的证件复印件留一套,如果一个人的收入证明够的情况下那只开一个人的就可以的。
    4、这个未婚证明看走哪个银行,有的银行是不需要的,一般情况下是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或者派出所。
    5、评估所会根据您的房屋性质和您房屋的评估总值来收费的,一般情况下住宅是收取400-500元左右的评估费的。
  • 您好,想把房产质押出去需要办理的流程如下,1.您需要在银行的营业机构开立活期存款帐户;2.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您审批结果,并与您签订借款合同;3.视情况办理保险、抵押登记、公证等手续;4.银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合同约定的帐户中。
  • 你好。与贷款行联系,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而不是质押,动产才可以办理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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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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