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已80高龄,但身体挺好,一直想找老伴,但是我们子女们都不同意,(以前已经有找过一次,但是明摆的凡是想正经过日子的女人哪有找这样老伴的,都是看中了父亲退休工资比较高,而且有房产,所以我们子女们一直也没有在同意他。)上了年纪的老人就和小孩一样,像着魔了一样,我们不同意他也不高兴,他自己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就是把现在这处房产过与我们子女名下,等他老了后,我们自己在处理,请问律师这样可以吗?他找老伴以后,那个女的肯定会要求登记,这样还会不会出现父亲老后,她还来要跟我们分房产之类的情况?过户的人有限制吗?我有一个姐下面有个弟,现在的户口本上只有我弟还在父亲这套房产的户口簿上,我们两个早以迁出很久了,是不是只能过户与我弟?还需要公正之类的什么吗?如果让父亲写遗嘱,不过户,去公正,父亲老后还有那个女的什么事吗?谢谢!在线等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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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较为复杂,建议携带资料面谈,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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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立遗嘱过世后将房产给子女,遗嘱的效力大于法定继承,但要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老人不同意或者受胁迫则遗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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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你所说的情况和你父亲的意愿,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如果要达到你们的意愿,最好还是在你父亲找老伴之前将房产过户到你们的名下,这样就实现了不动产的转移,和你父亲以及其未来的老伴没有了关系。
至于户口本的问题对房产转移没有影响,关键还是变更登记到谁的名下。
写遗嘱公证这事奎文区以前有过类似事情,而且当时还是一个司法人员出的主意,不过现在出了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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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