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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下法院执行3000块钱,总计3个月(从起诉到强制执行还款这天),总共利息带要多少钱?

债权债务
2018-04-28 09:54:1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以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为界限,之前的利息为一般债务利息,即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利息,之后为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两部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规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采用单独的计算方法(日万分之一点七五),与一般债务利息的计算没有关系。通俗地讲,就是两者“各算各的,互不影响”。具体而言,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基数、起止时间、利率等计算(当然如果是合法约定的债务利息法院一般会直接支持);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则应根据‘解释’规定的方法计算,同时要注意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基数不包含迟延履行期间开始前的一般债务利息,应按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计算,即以未付清的借款本金作为基数。
  • 你好,看利息约定确定,详细叙述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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