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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4s店用旧车置换新车,最后价钱没谈好就没买了,对放在二首车评估后,让我签了一份动西,也没说购车合同,也没说不卖会有5000违约金,我先前有说过是愿意在他这买新车才会置换卖他们这,现在他们说不卖给他们要收我违约金,我没收过他们钱。请问,我如果不卖要不要付违约金

房产纠纷
2018-04-25 21:51:0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形解除该合同。这包括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也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合同。法律规定了解除合同的五种情形。这五种情形是在合同没有办法履行的情形下,办案机关才会判决解除合同。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护交易,促进商品流通。因此,当事人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请求解除合同,这不能得到支持的。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您好,咨询交管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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