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是个医生,但她是在一家企业的医务室上班,和单位签订的是普通劳动合同。
普通劳动合同中有这样的规定: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我有两个问题,我姐姐如果发生了医疗责任事故,是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处理还是按照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动法来处理?
其实这感觉让我有点很乱,不知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如果真的要向单位支付赔偿金,该会赔多少?发竟医疗是个特殊行业和高风险行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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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在履行单位职责任过程因技术导致的事故无需抽单位承担责任;因责任心不强导致的事故单位在向患方赔偿后,可依公司纪律对医生处理,如扣除风险奖金等,一般不能追究医生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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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朋友因感冒到街道制药厂下设的一家中型药房输液,在输液过程中病人三次休克,最长一次时常打5分钟,医生还坚持给病人输完液体,晚上病人回家后由于药物反应与当日晚上在单位宿舍死亡,法医鉴定,病人系药物过敏致死,现在尸体已掩埋,依照法律程序病人家属该如何起诉上班单位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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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聘请律师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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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