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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协议离职为3.31号,今天已经4.22号,公司以没有交接完成为由,一直不给办理离职手续,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8-04-23 11:52: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如果公司损害你的劳动权益,将可能涉及到违法处理劳动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么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申请相关的劳动权益赔偿,而且可能要公司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才可以维护你最大的劳动权益。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因此,您如果想离职,可以提前一个月提交申请书给相应主管并邮寄一份辞职书到公司,在邮单上写清楚内容为辞职书,并保留底单即可。如用人单位还是不准许您离职,可以拿着邮单底单到劳动局投诉,你也可以先咨询律师,
  • 到期可正常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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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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