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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的山地和水田被政府征收,没开村民会议,没征得村民问意,只有少数十几位(本组有四百多人签字的共十八位)签字,请问这样的征收协议有效吗,合法吗?被征收土地大部分人都不知情

房产纠纷
2018-04-24 00:25:4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征收】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
  • 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国土部门进行复议,也可以依法起诉要求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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