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是再婚家庭2004登记。我妻子的父亲原有两间承租房(直管公房)岳父于2008年去世。他去世后承租人未变更一直在他名下至2011年此期间一直由我们缴纳租金。2011年以赎买的方式花两万元取得这两间房的承租权,登记在我妻子的名下。所缴纳费用均由共同财产支付,2017年棚改拆迁取得定向安置房一套。(有产权)我和妻子无婚前财产约定,现在的安置房是否有我的份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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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看了您的描述,相当于父亲的公房指标赠与您二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有您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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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正常有您的份额,具体再了解一下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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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有你的份额,如如果是补偿的产权房应该是你们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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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孔民律师,可以主张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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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应该有你的份额,如如果是补偿的产权房应该是你们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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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发生在婚姻期间,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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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你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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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正常有您的份额,具体再了解一下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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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