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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的爱人一起生活了3年了,可是近年来一直感情不和,所以要和我的爱人办理离婚手续,我们都同意了,想问下离婚办理手续有哪些?需要带上什么资料?在结婚期间共同买的房子,是不是平分?希望知道的朋友可以为我解答。

民事相关
2018-12-11 20:46:4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只需要携带您和妻子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结婚证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两人一起前往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在离婚时应该平等分割的,当然,你们也可以选择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这是你们的自由。
  • 一般签订离婚协议书,对抚养权抚养费,财产与债务进行约定;如果需要的话,可以来电详谈,我们好根据你的情况具体指导。
  • 夫妻双方结婚后感情不好可以离婚,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离婚自由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您好,可以单独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可就婚内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过律师帮助您争取更多的财产权益。对于抚养权,您可以积极争取,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根据您的描述,对方沉迷赌博,法院会倾向于将孩子判决给您,您可就抚养费要求对方按月支付或一次性支付。 是否办理结婚证?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及案件的关键信息,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由于法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易在网上公开,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详细说明情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 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
  •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你好。如果你想要跟你的妻子去协议离婚,那么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把你们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带到民政局,然后还要把你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明资料要带过去,因为财产分配的时候要做一个分割处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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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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