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之前我们单位上签订的一个买卖合同,主要就是采购一批工业原料。现在我们发现这个买卖合同违约金太高了,已经达到了买卖合同违约金130%的地步。不想请问一下这个是不是不合法的呢?能不能够请求,少一点违约金呢?

房产纠纷
2018-04-23 14:17:5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买卖合同违约金130%的约定并不合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的解释》二的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合同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双方约定的,但是最高不可以超过遭受损失的30%。如果超过30%的,可以认定为是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情况。谢谢!
  • 你好,合同买卖,如果约定了违约金是130%那么其实这是被我国法律所允许的,但是我国最高院司法解释又明确表示,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所以应当参考司法解释。
  • 您好,违约金过高可以要求降低,违约金应不超过期待利益
  • 你好,不能超过本金的百分之三十
  • 你好,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