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马路上撞了一个人,我爸骑着摩托车直行,那个人骑着电瓶车在叉路口拐出,交警判两个人同等责任,我爸那时候没有驾驶证,摩托车的牌子是用我妈的身份证弄的,那个人在医院住的一切费用都是我爸妈出的,直到那个人出院,那个人出院了一直都没找过我爸妈,后来一年半后去法院起诉我爸妈,保险公司以我爸无证驾驶为由拒赔,那个人起诉要求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交通费一共差不多10万元,,谁能告诉我怎么办?请大家帮帮我,谢谢
-
您好,请问你们保留了当时支付医药费的相关记录吗?对方伤在哪呢?做了相关的司法鉴定吗、你们现在收到传票了吗?现在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无法判断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是否合理。并且,对方这里还涉及了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建议直接来电一对一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给出法律指导。
-
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另外你可提出反诉,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的一半。再看看是否构成伤残。
-
你好,对方起诉,你们也可以提供证据材料,积极应诉答辩。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