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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问,我有一块地,是二十年前从村委会组织村民投地的时候投得的!我是本村村民。交付钱给村委会后就使用了这房子(这块地本身是泥砖屋),用来堆稻草等杂物,直到近几年,由于风雨洗礼后变成了危房,结果为了不伤害到人,就拆了!请问律师,我现在能在这块地里建房子吗?需要什么手续?我家里人有,父母+我(未婚)+一个哥(已婚且分户)+一个妹(已婚),我哥的房子是从村里的村民买了地建了一层楼房,我和我爸妈住祖屋!

房产纠纷
2018-04-13 09: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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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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