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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想写遗嘱,他有三个子女,但是他想把房子给其中一个,想立遗嘱。这个需要做公正吗。

继承
2018-04-12 15:44:4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追问:这个老人现在身体还行。他有个新拆迁的楼房,只有房票。但是他的房票被其中一个女儿拿走了,老人管她要她却给老人一个复印件,老人怕以后被她霸占着,所以想写份遗嘱,给他的另个女儿,不想给其他子女。如果公正以后老人不在的话,那这个房子是不是其他子女就没有份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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