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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合伙人在未办理合伙协前,其中一个合伙人签定购买设备合同,四个合伙人同时签下欠款单,这三个人是否要负无无限连带责任

合同纠纷
2018-04-15 20:12:43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合同双方自签订合同时会引发许多的问题。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前会有要约及承诺两个阶段。一般而言,这两个阶段合同双方会经常发生角色的转换并最终达成一致,合同成立后并生效。合同成立后有时合同并不会生效。这主要是因为合同的内容条款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合同生效的要件一般包括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的规定。所以,合同在成立后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合同生效了。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你好,可以线下联系发合伙协议以及欠款单看看,再做详细分析。
  • 你好,四个合伙人都签字认可的话,要负连带无限责任。
  • 普通合伙的话,是的
  • 如已在欠款单上签字表示四人对于这笔货款是确认的,是需要负相应的责任。
  • 你好,具体要看你们双方所签的协议合同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 一般构成连带责任,共同承担
  • 你好,是的
  • 合伙企业,合伙人需承担无线连带责任。
  • 您好,可以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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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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