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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打伤了一个人,对方以故意伤害罪将我的朋友告上了法庭,在一审判决中法院判决我的朋友六个月有期徒刑,我的朋友不服,他认为在争吵争斗的过程中,是对方先动手打人的,他打人只是自卫行为,不应该被判处如此重的刑罚,所以他就想上诉,他了解到上诉不加刑,请问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是什么啊?

刑事案件
2018-04-05 09:33:0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上诉不加刑是指不论上诉理由是否得当,都不能以被告人不服判决或态度不好而在二审判上诉刑决中加重原判刑罚。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审理后确认应按刑事诉讼法第226条第1款进行改判时,即使原判量刑畸轻,也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
  • 你好,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1、被告人上诉的话,不能加重他的刑罚;2、在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上诉的话,不仅他们的刑罚不能加重,其他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您朋友打伤人,一审被判六个月的刑期,他不服进行上诉,那么您朋友去上诉的二审法院不能加重您朋友的刑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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