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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休病假呢两年了,单位让我上班说病情未愈不能返岗工作的,按照单位的文件规定,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我想问能补偿多少?还有单位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纠纷
2018-04-04 16:58:2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违法 解除 终止 双倍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追问:单位自己有个文件按照单位的文件执行,按照单位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有这个道理吗?补偿金是按工龄计算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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