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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为一民营纺织厂打工15个年头,从30岁开始至今,早班时间是早上8点到下午7点,晚班时间是晚上7点到次日早上8点,不但工作时间长达13个小时且工作环境恶劣,纺织厂没有为员工发放任何基本保护工具,没有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为员工缴纳任何社保,现一职工查出胃癌中晚期,工厂老板推卸责任,我们到社保局申请劳动仲裁,但以不属于工伤被拒,这种情况下改怎么办?直接上诉还是找劳动局解决

劳动纠纷
2018-04-06 11: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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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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