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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友结婚已二十年,初期他们非常恩爱.问题是婚后一直没有生育,经查是男方患有不育症.二年后他们抱养了一个女孩.六年后他妻为了体现自已是一个女人,就在外处了一个相好,并怀有身孕,迫于无奈我友也只好认同.为了不会有不利影响,他们搬离了原来的住处到更远的地方去发展.按说这是一个非常圆满的一个家.可女方并不满足.又十分酷爱麻将,并在4年前打麻将打出问题来,不顾冢,跟一个男人到处跑,我友很气愤,当时差点离婚,经亲人朋友们劝解,平息了这场风波.可好景不长,在去年他妻又与人合伙去外省做生意,在此期间,我友为了不让他妻寂莫.每月必去相聚几天.可他妻是一个水杨花之人,又起花心在外又勾搭一个.并有身孕,如此一二再,再二再三的生出事端,我友为此感到非常气愤.在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和伤害,整个人都十分焦瘁.可能他妻会提出离婚.丨 他们有一套按揭住房,有老人及孩子,事情非常棘手,按此情况我友能得到何种的精神赔偿,请大律师邦助指点,谢谢.

婚姻家庭
2006-07-19 14: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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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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