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亲戚他在去外面上班的时候,然后被别人给打了,然后他现在想要申请工伤认定。因为殴打他的那个人逃跑了到现在也还没有找,请问一下第三人侵权与工伤竞合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希望律师能够为我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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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亲戚这种情况并不属于竞合,因为打您亲戚的是第三人,承担工伤赔偿的是用人单位,两个主体不同,所以不属于竞合。所以如果您的亲戚是由于工作原因而被人打的,可以先去做工伤认定,然后再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同时报警,找到打人的人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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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里的“第三人”应该是指用人单位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如果工伤事故是因为执行工作任务,那么职工则不能再向引起工伤事故的职工提出人身损害赔偿。此时只能按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时劳动者就不能获得双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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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索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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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