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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公司服务三年多,职务是仓库职员,现因仓库搬迁至外地,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在该公司务工至今,公司一直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且未交任何社保,现公司只答应补偿三个月基本工资。现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劳动者要求除补偿应有三个半月上年度平均月工资外,还追诉补偿三年余全额工资的双倍,请问于法有据吗?能得到劳动仲裁部门的支持吗?谢谢!

其它综合
2018-03-29 10:09:2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要看单位作出辞退行为是否合法以及辞退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如果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如果你们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仲裁请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本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如需进一步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追问:相关追诉期限是怎么算的?网上信息混乱,希望能得到您的确切答案,非常感谢!
    解答:你可以主张七个月的工资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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