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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到一家单位里面去上班,单位说如果不签订合同,也不给我买社保的话,那我每个月的工资就可以多1000块钱,但是其实我觉得这样子的话还不如签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呢,这样自己至少能够有一个保障,不会无缘无故就被单位给解雇了。我想起问一下,如果单位未交保险劳动合同的话,那么要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劳动纠纷
2018-03-26 06:39:0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单位不给你买保险,你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和要求单位支付经理补偿金,你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你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另外,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所以劳动者无论在职还是在离职后的一定时期内,都可据此要求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况且不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视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你好,因为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用工满一个月,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之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款“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的情形,也就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可以据此随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
  • 你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单位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个月的双倍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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