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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被公安局传 唤讯问过的人,是不是算是犯罪嫌疑人?请律师帮我解答。

刑事案件
2018-03-25 18:43:4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犯罪嫌疑人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场证据和其他科学证据排除嫌疑。刑事侦查终结后受到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称为刑事被告人。详细情况可来电咨询
    追问:谢谢您!本人有一个刑事案件引起的,诉县中医院医疗事故合同纠纷案,因本人丈夫被他人故意伤害致死,伤害人亲属送到中医院救治,当天县中医院检验报名单临床诊断猝死多份,但一直在这医院拖13天后宣布死亡,这对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在定罪量刑起到至关重要及多人犯罪的重要证据,在这起刑事案件中的真凶逍遥法外,《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及《尸体解刮病理诊断报告》人员做伪证,本人为了查清丈夫的真正死因,无奈之举将中医院告上法庭,理由是要求法院判决中医院欺骗,不当弁利退还我付的医药费,昨天已公开开庭审理并直播,请帮我看看我在这起诉讼中,我有哪些不足之处,请多多指点,谢谢!
  • 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
    追问:如果公诉机关既不追诉,又没其它说明他无罪,我该怎么办?请律师帮我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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