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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自己想要买房子,后来我经过单位领导还有一些大股东的同意就办理了自己的股权质押,然后当时也和别人签订的一个股权质押合同,但是我们当时在合同里面没有约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所以我想问一下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

公司专长
2018-03-23 16:34: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工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的,股权质押当事人应凭股权质押合同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由于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两类。其中,前者的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而后者的股票无法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所以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方式又不一样。
  • 你好,这分开讨论。对于上市公司,按照《担保法解释》第103条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对于非上市公司,按照《担保法解释》第103条规定:“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生效”。
  • 自质押合同约定条件成就之日起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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