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问题 我是呼和浩特的郭德胜,是卖房方,在2018.1.13三方签订了买买房合同,我一个人签了字,其中我妻子在天津看病做手术,没有签字,这样情况三方都清楚,上周(2018.3.10)她回来不同意签字卖房了,及时告知了中介方。现在需要解除合同,买方想让我加倍返还他定金即2万(合同约定),中介费也想让我出(合同没有约定由我出)。我同意退1万定金、再补偿2000元给买方;同时也想拿1000元给中介方辛苦费。三方也谈过,谈不拢,怎么办为好?当时定金我收了买方1万、买方又交了中介费8860元。我认为这个合同不完善,我有责任,中介也没有尽到把关责任,我不该全出。那么,按合同法我应该补偿买方多少钱合适?中介费该不该我出,如果该出出多少合适?我这个合同是不是有效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