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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农民,但是我的儿子们很争气,他们给了我很多的养老费,所以我就不用在我的土地里面待着了,我想请问一下,是不是需要缴纳土地闲置费呢,土地闲置费怎么交土地闲置费税前扣除可以吗?具体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呢?

房产纠纷
2018-03-16 20:42:3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一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5条的规定,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为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7条的规定,一年内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该省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 根据我们国家《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该文件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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