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我的社保未满两年(差四个月),但是买了二手房,和房东商量在公证处公证委托房屋买卖的一切事务给父母,在社保满两年后再由父母过户给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房东可以后悔不?(已经全款付给卖方)

刑事行政
2018-03-16 07:30: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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