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工伤超过一年怎么办?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劳动纠纷
2018-03-15 16:04: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法》第三条、第四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对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致的即: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就是说,未在规定的时间里进行工伤鉴定,可能丧失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因此,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里,由企业或职工家属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 您好,是可以做伤残鉴定的,伤残鉴定的时间计算是您的病情趋于稳定的时间。请问您当时做过工伤认定没?具体的伤情是怎样的?对方的态度怎样?愿意赔偿没?需要更多的信息,建议来电详谈,我给您做具体的指导。
  • 您好,可以做。如果是工伤,需要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是什么情况?你辞职了吗?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及案件的关键信息,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
  • 您好!那您为什么超过一年才来维权呢?您原来有没有要求单位给您申请工伤认定呢?建议您来电,我详细给您指导怎么操作。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