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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单位在搞金融融资的问题,我们本来就是一家金融服务机构,到目前为止已经是服务了很多的人。但是后来有相关机关说我们这个涉嫌非法金融业务,请问一下律师,现在法律上关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
2018-03-13 18:32:1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一般是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或各类基金份额,谎称这些证券将在海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兜售所谓原始股或基金份额;以所谓投资咨询机构、产权经纪公司、国外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甚至产权交易所、证券交易所的名义,未经证监会批准,非法向社会公众推销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证券投资为名,诈骗群众钱财。如果你们单位没有涉及那就不是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呢。
  • 你好,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主要是指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而进行以下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未经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信托投资、融资担保,金融租赁,外汇买卖等、金融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活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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