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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占用小区路面用作仃车位,出租给特定业主的行为是否属于《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七款“共用产权的管理及其它重要事项”

损害赔偿
2018-03-13 14:02:3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属于,物业管理主要是针对全体业主共用的公共的设施、场地、环境及秩序的管理和服务,因为这些共用设施是有你买房时与全体业主共同享有产权的,应由全体业主负担管理和服务费用,这也是为什么空房子不住也产生物业费主要原因。

    小区的道路属共用设施,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不能随意画车位,须经业委会召开会议并授权后方可画车位,因为原则上业委会代表大多数业主。(确实停车困难,又无业委会的可申报居委会、物业办等)
    占用公共道路画的车位产权还是广大业主共有,收费应用于改造、维护、管理等支出,余额归全体业主共有,业委会监管,此类车位收费有政府的指导价,可向物价部门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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