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租客,平时很爱干净,基本每天都打扫卫生那种,退房时,房东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予以退还押金。比如卫生间地砖一块断开,厨房橱柜由于被水浸泡导致外观一小部分脱落,大头老式电视无法使用等等。在入住之前,橱柜本身就有部分是脱落的,地砖也有部分是断开的,电视也被维修过(后面师傅维修是告知的),入住后中途有三四个月出差时间,长时间没使用电视,导致电视无法使用,之后也找师傅进行维修过,但还是无法修好使用。我可以负责任的说,这些都并非我人为去损坏的,以下为合同中部分内容“......乙方应爱护屋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