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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西被导游带进一个没有名字的玉器店,被店中导购讲解忽悠的,买了一个玉器,价值6000元,买过之后,发现是个残次品,因为后天早晨的飞机,让导游改签机票,导游说不能是团体票,我当天晚上去玉器店已关门。找导游要到那个玉器店的销售助理电话,那个销售助理说只能退原价三分之一,并按照销售助理提供的文字方式写了协议书,退了三分之一货款,回家后,看到所买玉器只值几百块,我现在怎么维权,通过什么方式维权,还能要回剩下的钱吗。

损害赔偿
2018-03-13 15:32: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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