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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们单位不给我发工资,因为他们知道我打算要辞职去另外一个单位上班呢,所以他们就故意克扣我的工资,想用这种方式把我留下来,我想要去申请一个劳动仲裁,请问一下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是怎样的,仲裁庭会不会受理我的申请呢?

其它综合
2018-03-12 10:22: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一般规定:第六条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第七条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应当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作为共同当事人。
  • 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内容比较多,我简单说明一下规则,就是:
    1、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
    2、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希望可以帮到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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