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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为深圳市,当时还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内容是甲方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工作需要,规章制度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以及身体状况在深圳市或惠州市内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岗位,职务或薪资,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安排并配合办理相关调岗手续,如果乙方两次不接受甲方的调岗,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搬惠州,合同要续签,我有什么风险么

劳动纠纷
2018-03-12 1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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