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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打轻伤二级,给对方出示谅解书,过个有一年多了还能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18-06-04 22:17:2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出谅解书对方承担刑责,但很有可能法院会适用缓刑,就是说人不进去,缓刑期内不犯罪,就不用执行了
    追问:我的意思是我还能追究他刑事责任吗?
    解答:司法机关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也要相应地适当减轻。  我国刑法规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有三种:  一、未成年人(主要是年满14周岁的)。  二、未完全丧失辨认与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三、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包括轻伤一、二级)已经触犯了《刑罚》的故意伤害罪,属于检察院提起国家公诉的罪级,不属于当事人自济或自我调整的范围,当事人是不能和解自行了断的。侵害人积极赔偿受害人,侵害人与受害人达成的只是谅解,可以作为裁量的从轻量刑的依据与条件。
  • 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可以,对方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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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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