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现在面临着的问题是,她在没有和我离婚以前背着我从2017年4月到2018年1月底,我发现她和别的男人以夫妻相称,并且发生多次性关系,她自己对我供认不讳的说了事情的经过。 我们于2018年2月11日和平离婚,但是离婚后我发觉她欺骗了很多东西,这种情况可以控告她吗?

民事相关
2018-03-12 10:17:3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可以控告,您现在仍然处于诉讼时效期内,可以追究其婚内出轨的经济赔偿责任。具体法条如下:
    第四十六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追问:这种情况可以判她入狱吗?
    解答:并不能。出轨这属于道德问题,只能追究其离婚损害赔偿。
    追问:哦,怎么个赔偿法呢?
    假如我把她杀了,我要坐多久的牢?
    请律师解答一下好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