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服装店的老板,最近我发现我们一个分店的员工,经常有迟到,不按时上班的情况,有过几次的提醒,可是还是屡教不改,我要把她给辞退了,可是她要求要给她补偿,所以我想问下大家2018最新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要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
你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司辞去员工需要按受害人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里,每满一年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受害。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应该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应给受害认支付半个月工资为补偿。希望我讲的可以帮到你。
-
你好!如果劳动者因过错被辞退的,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
-
您好,您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