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妹妹被其丈夫掐死,至案发快两个月,不知道公安定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在案件中我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刑事案件后以民事诉讼,我能主张死亡赔偿金吗

刑事案件
2018-03-01 10:14:1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应当定故意杀人罪,在刑事案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的限定,对于因另一方实施有意杀人做法而遭到损失的被害人或其亲属,在另一方被追究刑事责任后,不管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可支持的赔偿仅限于因犯罪做法而遭到的物质损失,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要求法院是不支持的。对于这种情况,被害人亲属只能和对方通过协商来处理赔偿问题,如果另一方自愿赔偿死亡赔偿金,可由两方自行协议,或由法院出具调解书,仍然是有法律效力的。
    追问:麻烦物质损失主要指什么?如果另一方坚持不赔偿呢?我怎么办?
    解答:物质损失指的是直接发生的损失,包括抢救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家属处理后事产生的食宿费与交通费、和被抚养人的抚养费
  • 妹妹被其丈夫掐死,至案发快两个月,定故意故意杀人,在案件中我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能主张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