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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闲置的房子准备卖掉,因为家里有点事需要一笔钱,前两天有人问我卖不卖,他想买,而且挺着急的,并且让给我先草拟一份合同,请问我们签订的私人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希望哪位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了!非常急!

房产纠纷
2019-02-09 07:57:5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依据《城市私房管理条例》和最新颁布的《民法总则》,房屋买卖合同,归属于民事买卖合同的范畴。所以你们私下签订的私人房屋买卖合同同样是有法律效力。但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即买卖房屋协议,你们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这个协议也是需要不违反《合同法》的相关内容的。
  •   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不违法,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
      一、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
  • 1、一般情况下,私人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除小产权房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以外,都是合法有效的。
    2、日常生活中,无论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个人之间签订的合同,除了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以外,99%的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
    3、《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4、《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有法律效力。
  • 你好,一般合同按照你们双方的约定进行签订的话,合同是你们自愿的,也没有违反法律上的规定的,那么这个合同也是有效的,你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也是有效的,只是你们的房屋要登记过户了才能完成你们的房屋过户的手续,
  • 您好,从您的表述看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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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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