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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原来在无锡新区的一家台资企业工作。我于2005.09月进厂工作,进厂一开始这家公司就给了我为期一个月的培训,此前并没有人告诉我这些培训是要签培训合同的,今年5月份公司突然告诉我要我签一份培训合同,并且告诉我是由于人事的疏忽要我补签,但是我觉得这份合同不和理,所以我拒签,于是我的上司给我三条路走,1:签合同,继续在公司工作满一年,2:现在离职,并且赔公司1400元的培训损失,3现在离职,不用赔钱,但是公司会起诉我。于是我选择了第三条,现在这家公司要起诉我,请问律师,这场官司我能打赢吗?我到这家公司半年,他当时告诉我试用期3个月,但是我工作了半年还是没有给我加工资,这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06-07-07 21:42: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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