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和老公从97年开始就在现单位工作,2013年转制后继续工作至今,现集团突然出台亲属关系绝对回避制度,且职务低的一方回避,要辞退我,让我填补偿审批表,原因都不写,让我签字,且补偿金从08年至今11年的赔偿(不是双倍),说是按08年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上这些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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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该单位的此项管理制度的制定程序合法且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表示接受,则辞退员工的做法并不违法,上述赔偿方案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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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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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律师可以帮助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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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认为不合法!具体事宜与律师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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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的,可以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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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做法是不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确认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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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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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用人单位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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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