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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8日,我去**办理宽带续费手续,去年是78块一个月的套餐,今年我改为58块一个月.当时营业员告诉我去年的套餐到今年3月结束,今年预交一年宽带上网费的话就送两个月免费无限时上网,就是今年4月和5月是无限时上网.当时签的和约其中两条如下: 1.优惠时间:自乙方签名竣工的当月(指自然月)算起一年内其中自乙方签名竣工的当月为免_____使用横线上面用笔加了”\. 续期696元.使用14个月,头两个月为免费使用.续期\至免费使用\是人工手写加上去的. 2.新的计费方式从办理的下一个月开始才生效 但当今年6月去交电话费时,电信却说我5月的上网超了497.7块. 原来当时营业员算错了我去年套餐的结束时间,去年的套餐时间本来是2月就结束了.应该是送3月和4月才对。 我想请教一下由于营业员给了错误的信息给我,才使我超时间上网,我是不是可以不交那497.7块? 还有和约中的两条是否说明了4月和5月是免费上网?因为我拿和约去跟她交涉时,她说合约里的意思是当月开始送的.但我看不出有当月送的意思.(她已经不承认当时跟我说过我的上网时间是三月结束的了) 合约里说新的计费方式下个月开始生效,那么应该是下个月才开始赠送的吧?没理由我交的费还没开始生效,**就开始赠送元限时上网了吧?

其它综合
2006-07-05 21:21: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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