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哈尔滨工业大学中远工控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入职是单位强求我把学历证件放置 公司保管,在今年6月28日,本人要报考专业代理人资格考试,省知识产权局规定报名需要学历原件,但当我向公司提出个人需要学历证书时 ,公司提出个人向公司缴纳10000元抵押金方可借出,本人短时间内没能凑够10000元钱,结果没能及时报上名。
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合理合法么?
-
那就属于“行政不作为”,你可以和他们打行政诉讼官司。。
-
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
那应该怎么办呢?
-
到劳动部门去检举公司肆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
投诉之后用人单位会承担怎样的后果?
-
尚无法律的明确规定。
-
关于身份证的相关规定,供参考: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
劳动仲裁部门不接待怎么办?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违法,可报案.
-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