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韶山一女性农民,现年48岁,1994年结婚,因不愿外嫁,丈夫的户口迁到了我家,但村民小组(除我一家是外姓,其余都是本家)以我是出嫁女和村民自治投票为由,将我的责任田强行收回,为此我奔波了二十多年,如今土地确权了,没我的份,村里所有的福利都没我的份。镇政府也推诿不管,想诉诸法律,韶山法院说不好执行,最好自己调解。请问我该怎么办? 如果我打官司,该以谁为被告人?属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请问有律师能接这个官司吗?费用得多少?百忙中打扰了。

行政纠纷
2018-01-31 11:07: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