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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培第三年结束,单位给我的岗位和培训方向不同,我想坚持原来的岗位,但是医院不同意,现在想辞职,需要做出什么赔偿吗?我只是个合同工。

婚姻家庭
2018-01-25 10:47:1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如果培训期已经届满,只是不接受单位岗位调剂的话,可以辞职,劳动者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
    追问:周律师您好,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在规培前有和单位签协议,协议里要求我们培训结束后要服务满8年,如果违约,要赔偿医院给我们进修培训期间的所有费用(工资,奖金,进修费,旅差费等)的5被赔偿,另外还有3万的违约金,可是我们除了最基本的工资什么都没有,而且第一年的工资都达不到海口的最低工资标准。您说这样的赔偿合法吗?我可以提出辞职且不赔偿吗
    解答: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因此,服务年限越久,赔偿越少。只是赔偿尚未履行部分所分摊的费用,并不能要求劳动者赔偿所有费用的五倍。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你可以辞职,只需赔偿尚未履行的违约赔偿。对于用人单位提出的不合理的赔偿,您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 初法定情形外,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不需补偿
    追问:抱歉,陈律师,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我出去规培的时候是签了协议的。
    解答:签了协议的话按照协议的约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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