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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我算违约吗?我因此受伤可以索赔吗? 我11月租的房子按合同付三押一交付完毕后,知道出租人并不是房东本人,于是像出租人提出要求合同附原房东房屋证件,委托书,以及出租人本人身份证,他都答应,可是住了一季度都没出示任何证件包括他的身份证都没看到,前天我从外地刚回,要求见房东本人,并又交付了一个月租金,加押金实际两个月,可是今天他却上断电断水,骂人威胁等,并以合同约定拖欠7日为由,收回房屋赔偿违约等条款威胁我24小时必须滚蛋,否则后果自负等,由于断电导致我回家抹黑把头和眼角都撞了,觉得十分委屈,请问我这个合同有效吗?属于违约吗?他是谁都不知道,我需要搬家吗?还是要求见房东维护自己承租人权益!我受伤是否可以要求他支付看病费用?求助!急急急

损害赔偿
2018-01-23 11: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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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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