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要了十万,包括三金,他来我家四次也就是国庆节最后一次跟我提出离婚,彩礼需要返还吗?
结婚彩礼要了十万,包括三金,他来我家四次也就是国庆节最后一次跟我提出离婚,彩礼需要返还吗? 我2016年12月23号登记结婚,12月25号办的酒席,结婚彩礼要了十万,包括三金,在我怀孕期间俩人经常吵架,怀孕期间多次感冒咳嗽对我不闻不问,吵架时还对我三四天不理不睬,让我心情低落患得患失,我2017年7月2号生下孩子,在月子期间时不时的吵架,对我和孩子没有照顾,快满月时骂我让我滚,8月三号满月回娘家到现在他家没给我一分钱,他来我家四次也就是国庆节最后一次跟我提出离婚,让我考虑好通知他离婚,以至于从国庆节到2018年1月17号没来过,对孩子不闻不问,给我精神上造成很大的阴影。请问,结婚刚满一年离婚,彩礼需要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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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彩礼的返还会根据彩礼用途,婚姻登记情况综合判断。根据您的描述,彩礼是可以不用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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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介绍,本案不会支持退还彩礼。孩子哺乳期内男方不能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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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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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你们已经领证并且实质生活的,可以不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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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