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要了十万,包括三金,他来我家四次也就是国庆节最后一次跟我提出离婚,彩礼需要返还吗?
我2016年12月23号登记结婚,12月25号办的酒席,结婚彩礼要了十万,包括三金,在我怀孕期间俩人经常吵架,怀孕期间多次感冒咳嗽对我不闻不问,吵架时还对我三四天不理不睬,让我心情低落患得患失,我2017年7月2号生下孩子,在月子期间时不时的吵架,对我和孩子没有照顾,快满月时骂我让我滚,8月三号满月回娘家到现在他家没给我一分钱,他来我家四次也就是国庆节最后一次跟我提出离婚,让我考虑好通知他离婚,以至于从国庆节到2018年1月17号没来过,对孩子不闻不问。请问,结婚刚满一年离婚,彩礼需要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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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彩礼导致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适当退还
追问:如果没有造成呢?我给他生了孩子,从婚后怀孕到生产我都是自己付费,他没有给我一分钱,孩子办完满月酒到现在没给我一分钱,如果他给我造成精神上的压力,我还需要返还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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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不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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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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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