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日,在某某购买了1套公寓,在某某销售员用欺骗、误导的手段给
我介绍了这套公寓能享受10万抵15万的优惠,我们同意了,优惠后这套房屋价格为558041
元,然后叫我们马上交2万元定金,否则这套公寓被人家卖去,交好了定金叫我们在付款确
认书上签字,签字时房屋总价变成458041元,另支付10万元的团购费,那时被销售搞得
稀里糊涂,认为这10万元团购费就是被优惠的房费,然后叫我们12号付清首付款,12日
销售带我们到某某大学付了10万元,未开收据,又马上到某某路562号付了183217元
23日,又去付了剩余款74824元,然后又让我们签了那张莫名其妙的服务确认书,确认书
上的团购费又变成了服务费、某某秀,已经付了这么多钱了,也没去想复杂,就签了,剩余
20万贷教的,在签预售合同时,叫我们快点签,快下班了,别人都已签好,一样的,不用
看,9月份签正式合同时,在那里等了好长时日后至合同过来叫我们签字,销售又说这
合同看不看一个样,别人都已经签了,又不能改,统一的,回家后至看合同仔细看看,合同
房屋上总价是458041元,还有10万未计入,纳闷,17年12月20日通知至房。面积缩小
因补差单价低,又少不了不少钱,所以我要上诉要么开发商把10万计入房星总价,要么把
10万还给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