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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公司就职四个月,合同规定试用期三个月,当时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都谈过,表示同意,但是我自己没有看过那份转正文件。昨天无缘无故给我一份合同解除通知书,并说我没有转正。我要求赔偿我双倍工资。第二天人力又说按转正给我算,但是给我调岗去做销售,我本来是设计师。我不同意,他们让我去仲裁。请问该怎么处理。

其它综合
2018-01-17 2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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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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