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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是在一家苏州的民营公司工作,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三个月,现在又以公司效益不好,宣布从2018年1月开始全体员工工资以苏州最低底薪1940元发放。但是其实内部消息,只有一半员工是降了工资,其他人都没有降。只是想以降薪的方式逼走一些人,我是一个孕妇,也是在降薪人员名单中,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公司为了逃税,全部以苏州最低底薪1940元签的合同。现在工资还没发,我该如何维权?

合同纠纷
2018-01-16 15:06:4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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